北京三中院强迫履行琼瑶与于正损害著述权纠纷
发布时间: 2021-02-21
执行团队再次向被执行人的户籍地、常常寓居地、所在公司住所地邮寄了传票。
《法制日报》第四版公告2018.03.01
北京三中院于2018年1月2日正式破案受理了陈喆(琼瑶)申请执行余征(于正)损害著述权一案。申请执行人陈喆(琼瑶)要求在《法制日报》刊登本案判决主要内容,且所需费用由被执行人余征(于正)累赘。
2018年1月
被执行人委托代理人在第二次谈话进程中,表示其未履行道歉任务,但其正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和解事宜。后申请执行人陈喆的代理人向三中院表示不接收对方提出的执行和解前提,要求三中院强迫执行。
被执行人委托代理人到三中院接受第一次谈话。
依据本案履行根据的请求,余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旬日内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明显地位登载致歉申明,向陈喆公然赔礼报歉,六开码结果现场直播,打消影响,逾期不实行,北京市第三中级国民法院将在《法制日报》上刊登裁决重要内容,所需用度由余征承当。
2018年1月
同月,该院执行团队通过调阅审讯卷宗联系到被执行人的诉讼署理人,但其表现已不再代办执行案件,也未保存原委托人的联系方法。
义务编纂:陈琰 SN225
为踊跃促成被申请人主动履行判决内容,在电话联系未果后,执行团队向被执行人的户籍地、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被执行人时常栖身地邮寄了执行告诉书、传票,但相关司法专邮均被退回。
2018.01.25
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判决内容,且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执行跟解,北京三中院在《法制日报》第四版刊登本案执行依据。
收案后,为核实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情形,三中院执行法官屡次拨打申请执行人陈喆(琼瑶)供给的被执行人余征(于正)接洽电话,但均提醒对方已关机。
执行团队通过被执行人的微博向其告诉案件执行相干信息,但未得到任何回应。
2018.02.08
“京法网事”微信公号4月26日新闻,适值第18个世界常识产权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本日(4月26日)强制执行陈喆(琼瑶)与余征(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于今日刊行的《法制日报》第四版对该案相关判决的主要内容予以刊登。
布告全文
2018.03.08
执前进行时
执行团队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公司寻找被执行人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该公司前台以被执行人不在公司、不能替其接受法律文书为由谢绝吸收投递文书。
2018.04.26
2018.03.19
2018.01.12